8月30日,孟津煤矿出台了《孟津煤矿关键环节及偏远区域巡查管理办法》,不断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入井管理,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着力消除“看不到、管不到、想不到”的盲点盲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该矿牢固树立“三不四可”安全理念,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落实“3456”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始终“居危思危”,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心态,主动出击、消除隐患,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此次出台的《孟津煤矿关键环节及偏远区域巡查管理办法》,是该矿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入井管理的补充规定。参与关键环节及偏远区域巡查人员范围包括生产系统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要求每人每月对重点部位、偏远区域、关键环节巡查不少于3次。巡查地点按照系统科室进行明确划分,重点对各采掘修地点、采掘设备、井下应急设施、井下老巷、回风巷机电硐室等地点进行巡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对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末采回撤、掘进巷道贯通、排放瓦斯、通风系统调整、揭煤、采掘面过断层或临近老空、老窑等关键环节要检查巡视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录至信息平台,并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闭环管理,为安全生产筑牢“防火墙”。
与此同时,《孟津煤矿关键环节及偏远区域巡查管理办法》要求安检科每月初负责对生产系统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巡查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通报材料。未按要求对偏远区域、关键环节巡查的,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王武杰)